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职能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0〕397号)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中推进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健康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根据需要面授项目可调整为线上形式开展
(一)专委会(分会)根据实际需求,可将已获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会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方式调整为线上形式开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面授项目调整为线上形式后,仍参照面授项目管理。
(三)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殊性,专委会(分会)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及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实际需求,在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四)请于2020年6月14日前报送《专业委员会(分会)已获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意向表》(附件1)。
二、2020年第二批学会级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2020年第二批学会级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专委会(分会)应严格按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中华口腔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版)》(附件2)执行。
(一)申报时间:2020年6月6日至6月18日17:00。
(二)申报网址:http://kqcme.yiaiwang.com.cn/。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第二批申报的项目为面授形式,请各专委会(分会)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一经获批的项目务必保质保量完成。
2.专委会(分会)申报项目须经本专委会(分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填写《中华口腔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分会)、学会职能部门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附件3)。项目形式审查通过后两周内报送签字、盖章的纸质项目申报书及备案表。
3.获批的2020年中华口腔医学会第二批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ww.nhc.gov.cn/)、中华口腔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平台 (http://kqcme.yiaiwang.com.cn/)及六学(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http://xhgb.cma.org.cn)予以公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010-62116665-222
章佺 联系电话:010-62116665-212
邮 箱:ce@cndent.com
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北京国际C座4层
技术支持联系人:张 琪 联系电话:010-82332091-1866
附件:
中华口腔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